关于对深圳市计算机学会各分支机构整改的通知
深圳市计算机学会下属分支机构:
根据2026年8月1日施行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85号)有关规定及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科协关于分支机构整改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会分支机构规范化管理,在前期摸底排查和规范治理的工作基础上,现就分支机构整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称谓
1.各分支机构职位名称一律规范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执行副主任委员、助理副主任委员、委员,学会管理台账、证书制作及对外宣传均以该规范称谓为准。
2.各分支机构在对外宣传、内部文件、牌匾制作及新媒体平台展示等活动中,严禁使用“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称谓。上述称谓属于社会团体总会层面的负责人职务,分支机构不得混用。
3.开展活动时必须使用机构规范全称,不得省略“深圳市计算机学会”字样独立开展活动。
二、清退的分支机构
根据民政局、市科协关于规范内部治理、全面摸排分支机构的整顿要求,经深圳市计算机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清退数据科学与工程专委会、元宇宙专委会、数字化信创专委会、光载信息专委会、数据安全与Web3.0专委会等5个分支机构。
以上事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秘书处将对学会官网分支机构栏目进行更新,并持续对继续留存的分支机构称谓规范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此通知。
深圳市计算机学会
2026年10月28日

